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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日前举办的国际海事组织(IMO)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第21次会议(ISWG GHG 21)及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4次会议(MEPC 84)上,由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第七一一研究所、第十一研究所等单位联合提出的两项关于船舶碳捕集与封存(OCCS)技术的关键提案取得重大突破。会议原则同意中国提案中的“将捕集碳矿化处理作为永久封存措施”的建议,并将在后续法规制定中予以充分考虑。
这一决定不仅标志着OCCS技术向全链条监管合法化迈出了决定性一步,更意味着中国船舶工业在OCCS领域的领先实践,正在成功推动国际海事规则的革新与完善。
一、打破单一路径:矿化处理为海上碳循环注入“经济闭环”
当前,IMO《燃料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》(2024 LCA导则)虽已允许OCCS进行碳减排核算,但其认可的“永久封存”路径仍主要局限于地质封存等传统方式。该单一模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岸端接收设施匮乏、储运成本高昂、长期监管难度大等现实瓶颈,严重制约了OCCS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和船舶减排贡献的合法认定。针对上述核心痛点,七一一所联合国内相关单位向MEPC 84提交了两份重量级提案:
关于将船舶碳捕集碳矿化作为永久封存方式的考虑(MEPC 84/7/18):该提案系统论证了将捕集二氧化碳通过矿化反应转化为稳定碳酸盐(如碳酸钙)的技术路径。提案指出,矿化产物在常规环境下物理性质极其稳定,且在后续用于生产水泥等建材时不会造成碳泄漏,其减碳效果完全等同于永久封存。这一主张成功将“固碳”与“建材生产”两个看似无关的产业连接起来,为原本纯粹的环保成本赋予了产业收益的可能。
船上CO₂捕集“捕集-运输-储存-矿化”案例(MEPC 84/INF.8) :该提案以七一一所开展的实际示范项目为依托,首次向IMO完整披露了船舶碳捕集从“船上捕集-船对船转移-陆上运输-最终矿化利用”的全链条真实数据。通过量化每一个环节的CO₂排放与损耗,该案例有效证明了OCCS岸端矿化处理全流程的数据可追溯、可量化、可监管。
两项提案相辅相成,成功向与会各方展现:矿化处理不仅是一种安全、永久的碳封存替代方案,更重要的是,它将CO₂从一种需要高昂成本处置的“负担”转变为可用于生产有价值工业产品的“资源”,从而显著提升了整个海上碳循环流程的经济性,为全球航运业的净零转型提供了一条更具商业吸引力的现实路径。
二、实案引领标准:七一一所从“技术输出”迈向“标准输出”
作为OCCS实船示范案例的先行者,七一一所在船舶碳捕集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经验。从为14000TEU集装箱船装备全球首个涵盖吸收、压缩、液化、存储全流程的实船OCCS系统,到完成全球首次船对船液态二氧化碳岸端转移与矿化利用,七一一所展现出在核心技术研发、产品实船示范应用以及“岸端碳循环”全链协同运营等方面的系统集成能力,能够为客户提供从船端捕集到岸端回收利用的完整解决方案支撑。
随着矿化处理路径获得国际认可,“船端捕碳--岸端固碳--产用结合”的海上碳循环经济新模式正加速成型。这一模式为航运业实现IMO净零排放目标提供了可行、可复制且具有经济效益的解决方案。未来,七一一所将持续通过技术创新引领规则创新,为全球航运的绿色低碳转型贡献积极力量。